近日,未央法院执行局通过强制执行措施,为申请执行人追回劳务费7.9万余元。
吕某与吴某、某足浴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法官遂前往被执行人住所查找并张贴传票。后被执行人吴某和某足浴店的经营者汤某先后到庭,均表示暂无履行能力,但一直未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执行和解事宜。
8月24日,法官再次传唤汤某到庭,要求其申报名下财产,但其表示经营的足浴店已经停业,暂无履行能力,待恢复营业后,愿每月支付申请执行人4000元。经进一步调查,法官了解到该足浴店自2019年10月开始营业至2021年8月停业,期间均正常经营,汤某亦表示该店通过微信、支付宝收款。
法官当即要求汤某打开微信及支付宝中的账单功能,查看其收支情况及消费记录,发现其收支共计500余万元,其中收入主要为经营收益,支出主要为员工工资、红包转账、餐饮消费等。法官要求其立即支付案件款,但其却以并非足浴店的实际经营者为由拒绝。
因汤某在足浴店经营期间,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交易流水较多,但其未如实申报财产,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遂决定依法对其采取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汤某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请求法院暂缓执行拘留措施,并表示尽快筹集资金。当天下午,其履行了全部案件款。
“三秦飓风2021·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执行行动开展以来,未央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集中力量攻坚执行难题,用好罚款、拘留、移送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进一步压缩“老赖”的生存空间,力争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兑现为“真金白银”。(未央法院 贺诚)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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