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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淳化法院:幸福家庭起纠纷 释法明理巧执行

发布时间:2021-08-30 11:33:0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日前,淳化法院执行了一起因意外死亡赔偿金的分配而引发的纠纷案,执行标的额37万余元。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案件得到了圆满执结。

申请执行人罗某甲、罗某乙系母女关系。被执行人罗某丙、张某某系夫妻关系。被执行人罗某丙、张某某系申请执行人罗某甲的公公婆婆,罗某乙的爷爷奶奶。罗某丁系申请执行人罗某甲的丈夫、申请执行人罗某乙的父亲、被执行人罗某丙和张某某的儿子罗某丁在工作时发生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申请执行人罗某甲、罗某乙与被执行人罗某丙、张某某四人就所获赔偿款分割产生纠纷。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赔偿款中的360908元归申请执行人罗某甲、罗某乙所有。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承办法官了解到具体案件情况后,首先向被执行人罗某丙、张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履行案件义务。在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情况下,法官并没有强行执行,而是从被执行人的个人情感入手,释法明理,耐心了解其真实需求。果然如其所料,两名被执行人在痛失爱子的情况下需要的不是金钱,看重的是亲情,是对孙女罗某乙的情感依赖。而申请执行人罗某甲将罗某乙带回娘家居住的行为更是雪上加霜,深深伤害了被执行人的心,同时也造成了后续的种种不愉快。法官与双方当事人经过多次沟通交流、开导劝解,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罗某甲深深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两名被执行人也能够如愿看望孙女。

四名当事人原本是幸福的一家人,因意外事故而支离破碎,一个人的离去摧毁了一个家,后又因赔偿款问题而矛盾重重,最终走上了诉讼道路,这对于每一位家庭成员来说都是情感上的伤害。此案在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在公平公正执行案件的同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兼顾人之常情,从源头上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淳化法院 郗永华)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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