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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中院“十个常态化”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

发布时间:2021-08-26 14:56:5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今年以来,安康中院把扫黑除恶纳入法院整体工作谋划推进,常态化研究部署,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坚持“十个常态化”推进全市法院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机制化,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斗争成果,实现扫黑除恶常治长效。

一是部署推进常态化。始终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摆在法院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和推进,迅速按照原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成和分工,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配备专业队伍,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制度,加强扫黑除恶斗争的综合保障力度,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实施意见》,将扫黑除恶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和更高水平平安安康建设融合推进,实现常态化运行。

二是依法惩处常态化。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执行法律、司法解释及有关规范文件规定,始终坚持法定标准、法定程序,保持依法办案的定力,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格执行“三项规程”,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从严从快惩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扫黑除恶斗争与日常刑事审判工作及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有机结合,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惯常实施的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暴力抗法等关联犯罪,及贪污贿赂、职务等上游犯罪,压缩黑恶势力生存空间。

三是联动办案常态化。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作联动,坚决落实信息报送、线索移送反馈、联席会议、集中行动四项制度,形成依法打击合力;对重大、疑难案件,按照法律政策的规定,适时做好提前介入工作,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调取证据、依法查控涉案财产,促进审前程序和审判程序有效衔接,统一公检法三机关的司法尺度。加强上下级法院以及立案、审判、执行等内设部门的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合力破解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困境难题。

四是线索核查常态化。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加强与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的协同配合,健全线索排查、移交反馈工作机制。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推动在民事、行政、执行、信访、“减假暂”等各类案件中筛查涉黑涉恶涉腐败线索,严肃查处、彻底清除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的害群之马,坚决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顽瘴痼疾,确保案件办理与深挖“打伞破网”、严肃执纪问责同步推进。

五是打财断血常态化。成立“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适时部署开展专项执行行动,督抓辖区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实行“一案一表、挂图作战”;加强刑事、立案与执行部门工作衔接,确保审执“绿色通道”畅通,坚持涉黑恶案件“优先执行”;下发《进一步加强黑恶势力刑事案件财产处置工作的通知》,综合运用网络查控、网络拍卖、悬赏执行等手段,积极借助各执行联动部门力量,精准查控财产,确保财产线索核查到底、控制财产处置到位,并把财产执行与减刑、假释挂钩,不断提升财产处置到位率。截止目前,全市法院累计判处财产刑3471万元,已执行到位2828万元,较去年年底新增执行到位财产693万元,六个法院已完成“黑财清底”工作。

六是惩治防范常态化。把扫黑除恶斗争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结合,通过审理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研判案件背后的社会管理薄弱环节和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形成司法建议报相关部门,促进有关部门改进管理、堵塞漏洞;把依法严惩发生在农资、农产品生产销售、畜禽屠宰、渔业捕捞、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涉黑恶犯罪与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推进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下发《关于加强和规范司法建议工作的实施办法》,切实提高司法建议效果。今年以来,全市法院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8份,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推进社会综合治理。

七是督导督办常态化。中院成立主要领导和相关业务庭室包抓县区法院的督导组,将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纳入法院重点工作常态化督导督办。坚持实行“周盘点、月调度”制度,通过向县区法院通报数据,发挥督促传压作用,实现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审判执行均衡推进,并通过定期跟进、重点案件督办等方式,对受理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逐案督导督办。健全完善数据报送、案件台账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与案件台账报送工作,加强数据校准,逐月向市扫黑办和省法院扫黑办报送扫黑除恶斗争相关数据。

八是案件审评常态化。组织刑事审判工作专项分析、发改案件分析通报,严格落实《刑事案件“一案一反馈一整改”工作办法》,对审理的涉黑涉恶等刑事案件进行常态化评查,将评查嵌入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发挥二审对一审的审级监督职责,审判对侦查、起诉工作的制约和引导作用,逐案就办案程序、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全面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扎实开展重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倒查一、二审涉黑涉恶案件83件、涉黑涉恶线索36条,新发现涉“保护伞”、涉漏犯线索各1条,已移送相关部门核查。

九是能力提升常态化。针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要求高、审理难度大等特点,科学、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组建专业合议庭;选派30余名刑事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举办的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规定培训会,全面提高审判业务水平。开展刑事案件庭审、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强化刑事法官对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证据裁判、无罪推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刑事司法理念原则的理解适用,着力提高刑事法官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庭审驾驭、裁判说理的司法专业能力。不断提升黑恶势力案件审判能力和水平。

十是宣传引导常态化。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持续性、有针对性地开展舆论宣传,通过电视台、报刊、门户网站、“两微”平台等方式,重点宣传展示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审判执行工作的显著成效和先进事迹、英模人物;加大对扫黑除恶斗争重大举措和重大案件开庭、宣判的宣传力度,通过送法进乡村、进社区、举办法律大讲堂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增强对涉黑恶犯罪的辨别能力、自我保护能力和学法守法用法能力。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安康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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