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旬邑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土地合同纠纷案件,2020年4月份张某作为乙方与赵某、李某就某某县的65亩土地的承包事宜达成了协议,共同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书》约定:甲方将位于某某县的65亩土地承包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承包期限为三年,承包金额为28000元,协议签订后张某一次性付清土地款,然而张某在种地时才发现所承包的土地经测量仅有40亩,并非协议中的65亩,因此导致张某多支付了10770元,张某要求二人退还多支付的土地赔偿款及多支付款项利息,无果后张某将二人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法官第一时间联系李某、赵某进行沟通,沟通后才发现二人是承包的别人的土地,承包时并未测量,对实际亩数并不确定,但是二人认为当时就指定了那一片土地,张某也认可,坚决不愿意退钱,其认为张某承包时没有测量现在也不可能把钱退还给张某,双方情绪都很激动,经法官耐心安抚、暖心交谈且多次释法将双方的情绪都安抚下来。后法官组织双方深入纠纷现场,共同对土地进行丈量,确定亩数后让双方本着诚信、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问题,二人最终达成协议,被告李某、赵某自愿退还张某土地承包款并支付损失共计16500元。(旬邑法院 王艳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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