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法治

陕西淳化法院:租赁合同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隔阂

发布时间:2021-08-18 11:35:35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3月1日,原告张某与被告某农业公司签订了养殖场租赁合同,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仅仅过了两个多月,张某便一纸诉状将被告诉上法庭。

原来,在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时,被告向原告承诺,合同可以长期签订,鉴于租金是每半年支付,所以合同半年一签订,此后张某便投入相关设备,准备大干一番。2021年4月的一天,张某来到养殖场,却发现大门被锁,不明情况的张某便来到村委会了解情况,被告知村委会是该场地的所有权人,现不允许原告继续经营,原告多方协调无果后,将被告诉上法庭。

经办案法官了解,被告将养殖场租赁给张某后,又将涉案场地向村委会进行了抵债,鉴于双方签订租赁合同期限只有半年,办案法官结合案件事实,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养殖场租赁合同》予以解除;被告一次性向原告赔偿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5000元;涉案养殖场所建的饲料房车间归被告所有。(淳化法院 袁嘉敏)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人民中国杂志社、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投诉举报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14043293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