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旬邑法院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积极开展“五进”活动,在工作中落实为群众办实事,尤其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奔赴村镇社区办案,减少当事人诉累,获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8月12日,旬邑法院审理了一起特殊的交通肇事案件。被告人张某驾驶三轮汽车载其亲人前往旬邑县城下坡途中,因车速过快,且操作不当,在一拐弯处撞于道路右侧防护栏发生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亲人去世,张某受伤严重、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被告人张某因其交通肇事致亲人去世,自身住院治疗后,仍伤势较重,行动困难,且无其他家人在身边,日常吃饭都需靠四周邻里帮忙解决。旬邑法院审判人员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加之张某因身体原因难以到庭,积极与公诉机关系协调沟通,主动将审理地点设置在张某家。针对张某因亲人去世,情绪不稳,对执法、司法存在极大误解的情况。先对被告人释法析理,宽慰、安抚其情绪,最终顺利完成了该起交通肇事案件的审理工作。(旬邑法院 姚二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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