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滨法院被宝鸡市委办公室、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表彰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渭滨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部署要求,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聚焦“六清”目标,坚持依法办案,准确定罪量刑,以高质量审判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一是多措并举,力保“案件清结”。三年来,共审结涉黑恶及十大类罪名相关案件75件341人,其中恶势力犯罪案件8件74人,市区两级领导督办案件4件,区级领导督办案件15件。二是厘清查明,全力“打财断血”。截止2021年8月,对涉黑涉恶类案件罚金执行到位90.434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执行到位87.665万元,执行到位率81.93%。三是滚动摸排,持续“线索核查”。长期设立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受理群众举报,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全面翻查2016年以来审理的刑、民、行政等各类案件。在民商事、行政、执行办案过程中,实行线索月报制度,全面常态化收集各类案件线索。持续进行线索核查,加大线索移送力度。四是司法廉洁,深入“打伞破网”。对已审结案件逐案复核,对已审结的401件逐案复查,涉及多人、团伙犯罪、职务犯罪、涉“黄赌毒”案件,由承办法官逐案排查并填写自查表,经负责人签字背书确认,切实落实“一案三查”责任;对新收刑事案件在庭前和庭审中询问被告人是否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加大涉黑涉恶犯罪及“保护伞”线索排查力度。五是延伸职能,参与行业治理。坚持依据“三书一函”要求,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发出17份司法建议书,收到回函17份,民事案件共发出5份司法建议书,收到回函5份。2021年截止8月,共发出刑事案件司法建议函6份,全部收回。六是“司法体检”,积极参与乡村治理。积极配合区委对村(社区)干部任职、“两优一先”等候选人资格联排筛查,共计完成24442人次犯罪记录筛查工作。
利剑扫黑,重拳除恶,渭滨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及省市区委安排部署,坚定不移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充分发挥法院审判执行职能,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不断增强辖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平安渭滨、法治渭滨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渭滨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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