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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盐湖公安分局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共建友好协作单位

发布时间:2017-09-18 10:00:42 推广 来源:盐湖公安分局

近日,山西省盐湖公安分局与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签订局局友好合作协议书。这标志着两地公安机关警务合作迈入实质性运作阶段,翻开了两地警务合作新的篇章。在中部内陆城市与东南沿海城市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维系了警务合作的纽带,开启了公安交流的窗口,搭建了互相学习平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的部署和要求,促进区域警务工作交流,也为了加强两地公安分局之间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互惠双赢、长期合作,进一步推动双方公安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经双方协定,建立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双方就共建友好公安分局达成一致意见。

8月18日,盐湖公安分局局长李磊,副局长付重灵带领法制大队、情报大队、办公室部分民警来到深圳市宝安分局就执法办案中心和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进行参观考察学习。并与宝安分局局长周兆翔、纪检书记王子侨等领导就执法规范化和扁平化调度指挥进行了座谈。座谈会上,双方就盐湖公安分局和深圳市宝安分局结成友好合作单位以及警务协作运行机制等议题达成了倾向性意见,并就双方互派人员跟班学习,互相借鉴达成初步意向。9月8日,受李磊委托,党委成员、政工监督室主任魏绵,党委成员、副局长许远鸿,党委成员、指挥中心主任任革喜带领相关派出所负责人及案管中心、政工监督室、办公室部分民警再次到宝安公安分局对涉案财务管理、派出所运作和指挥中心运行情况进行考察学习,并就局局合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盐湖、宝安两地警方共建局局友好合作的协议精神,双方以“互相尊重、平等互利、优势互补、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为协作原则,自愿结成友好公安分局。双方同意建立交流互访、干部交流、信息共享、协调联络机制。两地公安机关将互派民警前往对方单位交流与跟班学习。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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