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朱新德)为贯彻西安市委保密办(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智能手机微信使用保密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莲湖检察院认真学习了《保密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从严管理市委领导同志批示件的通知》、《党政机关微信使用管理规定》、《智能手机使用管理保密守则》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局、科室、队严格对照检查自查,要求全体干警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办公习惯,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保密意识,切实管住管好手机微信等智能设备使用行为,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同时加强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重点加强手机使用的保密管理,加强保密技术检查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坚决杜绝涉密信息违规上互联网的问题,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密信息不上网”。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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