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当事人陈某将一面写有“办利民之事,怀利民之心”的锦旗送至渭城区人民法院秦汉法庭刘晨法官手中,以表达对法官心系群众,公正审判的感激之情。

2018年7月,陈某与西安某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以按揭形式购买该房产公司位于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的房屋一套,但时至2020年底,房产公司仍未按照约定交付房屋,故陈某起诉至该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由该房产公司退还其购房款。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初步一致,但因陈某无法一次性还清贷款,进而不能办理网签备案的注销,导致案件陷入僵局。刘晨法官在了解案情,充分与当事人沟通后,提出从陈某诉前保全的房产公司账户中先予执行部分款项,并协调房产公司积极配合处理此事,为陈某解决了燃眉之急。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官工作的肯定和认可。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渭城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依法维权、公正裁判,积极化解人民群众的矛盾纠纷,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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