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长安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召开“2020年度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村)表彰及经验交流大会”。会上,长安区法院被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并作交流发言。

近年来,长安区法院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坚持以创建市级卫生先进单位为契机,将创卫重点工作内容抓实、抓好。虽然目前办公条件有限,人员密集,人流量大,但是通过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卫生考核标准等制度,实现了卫生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办公楼内、外环境卫生十分整洁,营造了干净舒适的办公环境,树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垃圾分类投放,做到日产日清,定点收集,定期开展卫生大扫除工作,彻底整治环境卫生,根除卫生死角,形成了高效务实、勤俭节约的新形象和新风气;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健康教育活动,定期展开病媒生物防治、除四害整治,实现公共区域控烟标识全覆盖,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自媒体宣传平台普及基本卫生知识,营造了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氛围,从而增强了广大干警的文明卫生意识。
荣获“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称号是长安区法院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文明卫生单位建设中取得的一项显著成效。接下来,长安区法院会再接再厉,深化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并结合我院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先进单位工作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树立卫生、健康、文明形象,以创建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争创省级卫生先进单位。(长安法院 林升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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