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十四运会”期间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掌握在矫对象的思想状况,强化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意识。7月12日,秦汉新城司法局窑店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十四运会”期间警示教育活动。
会上,窑店司法所所长李海鸥同志首先强调纪律要求,要求社区矫正对象在“十四运会”期间要严以律己,洁身自爱,随后重申《陕西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中关于外出、外出请假的规定、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时限的要求等。并对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十四运会”期间要严格遵守监管纪律,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如果有急事需要请假的,必须得到批准才能离开管辖区域,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畅通,每天电话汇报,每月两次思想汇报;二是“十四运会”期间注意安全、严禁酗酒、酒后开车;三是不要去人员混杂的场合,严禁参与“黄、赌、毒”。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带领社区矫正对象认真学习了民法典。
通过此次集中警示教育,给矫正对象的思想敲响了警钟,也让全体矫正对象更加明确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遵法、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为迎接“十四运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秦汉新城)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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