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徐艳萍)近日,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了69岁男子党某某盗窃案。
党某某从2007年到2016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四次判刑,2017年1月24日才刑满释放,但党某某于2017年4月10日12时许,又窜至山阳县色河铺镇政府院子内,趁镇政府干部谢某宿舍内无人且房门未锁之际,溜门入室,盗走谢某钱包一个,内装现金499.6元,面值300元超市购物卡一张等物品。同时还盗走镇政府干部宁某某放在此房屋内钱包一个,内装现金307元及银行卡等物品。
党某某本人并不缺钱,只是盗窃已成了难以改掉的恶习。近日,本院已以盗窃累犯对党某某提起公诉,等待他的是以古稀之年去享受铁窗之苦。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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