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加强对铜川新区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监管工作,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在新区范围内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市场秩序。
据了解,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包括洗面奶、润肤霜、沐浴露、洗发水、防晒霜、护臀油等系列产品。本次检查以辖区商场、超市、母婴用品专卖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主要检查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许可证、无生产日期或有效限用日期等“三无”国产化妆品;无中文标签、无批准文号或无进口化妆品检验检疫证书等“三无”进口化妆品;宣称具有功能主治、适应证或者明示治疗功能或药用疗效等内容的“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同时向化妆品经营者发放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传册,并对《条例》主要内容、重点条款现场进行宣传讲解,强化了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崇法、守法、用法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行为,促进了安全主体责任,降低了消费者使用风险。
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儿童化妆品经营企业12家次,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30余份,立案查处无中文标识的儿童用化妆品违法行为1起。下一步,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障儿童用化妆品质量安全,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走深走实。(铜川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 郭改玲)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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