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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法院:劳务合同起纠纷 悉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6-11 16:08:03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兴平法院南位法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办案方式,积极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近日,在南位法庭法官的悉心调解下,高效化解梁某某诉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2021年2月期间,梁某某开车来到兴平市南市镇某村,同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协商工资解决方案。因协商未果,梁某某准备开车离开时,遭到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及亲属围堵。梁某某拨打110报警,在派出所民警的调解,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及亲属只允许梁某某离开,坚决不让将车辆开离。车辆系梁某某从陕西某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由于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扣押车辆,梁某某每月要支付3686.31元租赁费。在反复协商无果后,梁某某将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返回车辆、赔偿租赁费用。

受理案件后,法官得知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诉梁某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已进入程序,双方针锋相对、互不相让。为从根源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法官多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反复为双方剖析利弊、讲明利害,双方终于情绪缓和,认识到继续扣押车辆会给双方都造成损失,最终达成一致意见。郭某某、李某某、鲁某某、鲁某、赵某某同意将车辆返还给梁某某,并各赔偿700元,在劳务合同纠纷案款中抵扣。庞赛利庭长耐心负责的工作态度,受到双方的一致好评和称赞。(陕西兴平法院 李军委)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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