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6月10日电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10日发布。
《意见》明确,到2025年,浙江省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到2035年,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更大成就,基本实现共同富裕。
关于该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意见》作出明确。
——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先行区。率先探索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更加协调,构建产业升级与消费升级协调共进、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优化互促的良性循环,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品质化多样化的生活需求,富民惠民安民走在全国前列。
——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引领区。坚持城乡融合、陆海统筹、山海互济,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健全城乡一体、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率先探索实现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路径。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验区。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完善要素参与分配政策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率先在优化收入分配格局上取得积极进展。
——文明和谐美丽家园展示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打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传承中华优秀文化、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江南特色的文化强省,实现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团结互助友爱蔚然成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成为人民精神生活丰富、社会文明进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幸福美好家园。(完)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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