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 三原县人民法院西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村民小组起诉本村村民损坏村绿化带、树木、倾倒垃圾发生的纠纷。
因该案件影响农村环境卫生,村容村貌建设,承办法官立即打电话联系原、被告组织调解。首次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情理、法理方面进行调解,被告希望法官给其留几天时间对绿化带、垃圾等进行维修、清理。但是在约定的时间内,被告并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承办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沟通,被告以种种理由推诿,并表示不愿调解,要求开庭审理,首次调解以失败告终。
分析调解失败原因后,承办法官又多次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联系,背靠背做工作。在发现有再调解可能时,承办法官再次组织调解,这次调解通过大数据查询,向被告列举同类案件判决结果及释明案件可能的裁判结果,并从乡规民约等方面切入,从道德层面给被告做思想工作。最终被告表示自愿为村民小组自费在“破坏环境”的原址建设全民健身广场一座,并安装健身器材若干。原告欣然同意并提议取名为“友谊广场”。为了“友谊广场”的顺利建成,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联系,询问建设情况。5月28日晚,原告给承办法官发来信息,表示广场初步建设已完工,并感谢法官的工作。
“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三原县人民法院法官积极、主动、快速、及时化解矛盾,更大的发挥调解结案的社会效果,真正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肯定。(三原法院 张敏)
责任编辑:曲静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