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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确保对电子发票虚开“露头就打”

发布时间:2021-05-31 10:13:00 推广 来源:中新网

中新网客户端北京5月28日电(记者 李金磊)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截至4月底,共查处涉嫌虚开骗税企业37.83万户,配合公安机关对2.4万余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另有近5000名犯罪嫌疑人在专项行动的震慑下主动投案自首,有效遏制了虚开骗税的猖獗势头。

资料图。<a target='_blank'  data-cke-saved-href='http://www.chinanews.com/'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张斌 摄

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付利平指出,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实施精准打击。二是密切部门协作,打出组合拳。三是紧盯电子发票虚开,做到“露头就打”。四是注重多措并举,实现打防结合。

其中,始终聚焦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税收优惠的“假申报”,运用数据优势开展风险分析,筛选出虚开骗税案件,重点进行查处。

税务部门会同公安、海关和人民银行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共享数据资源,组建多层级、跨部门联合专案组,综合研判、融合作战,开展全链条打击,实施团伙化摧毁,相继开展了9个批次的集中打击行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电子发票领用更快捷、交付更便利的特点实施虚开的新动向,会同公安部门严查狠打,目前已成功破获多起虚开电子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案件,确保对电子发票虚开“露头就打”。

在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的基础上,发挥大数据优势,不断加强源头治理,深入推进实名办税,强化数据分析和风险预警,对增值税发票风险进行快速识别和应对,构筑事前防、事中阻、事后查的立体打击体系,持续压缩虚开违法犯罪空间。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已先后曝光多起虚开发票、“假申报”等税收违法犯罪典型案件,28日再曝光5起虚开骗税典型案件。一是新疆警税查获乌鲁木齐市“4•3”涉疫虚开发票案。二是山东威海警税破获“3•23”虚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案。三是厦门警税破获“9•9”虚开骗税全链条团伙案。四是江西警税破获“风云1号”增值税发票虚开案。五是大连警税破获“1•02”增值税发票虚开案。

在虚开骗税案件查处过程中,税务部门发现一些不法分子大肆骗用、租用、盗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或诱导他人注册成立“空壳企业”,从事虚开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提醒广大群众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份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发现虚开骗税违法线索后,请及时向税务部门举报。(完)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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