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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检察院对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2017-09-08 16:27:36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呼家钰)打着减肥的幌子,披着保健的外衣,借由人们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将有毒、有害食品渗透到药房进行售卖,以此牟利。2017年9月1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对提起公诉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崔某、姚某、赵某长期购买“美体一号”减肥胶囊、“苦瓜活胰素”等半成品和包装材料,租赁办公场所,雇佣他人将从事加工、包装工作。同时隐瞒真实姓名,进行产品宣传,将产品销往全国各地。经查,上述保健品中含有多种禁用制剂。以本案中名为“美体一号”的胶囊为例,其中含有的西布曲明因长期服用会导致血压升高、心率加快、厌食、失眠、肝功能异常等副作用,早在2010年10月30日,我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宣布国内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该类制剂,撤销其批准证明文件,已上市的也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召回销毁。而三名被告人却无视国家法律和制度规定,向全国各地销售此类有毒有害食品,造成严重社会后果。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生活和健康,近年来,“瘦肉精”、“染色馒头”、“牛肉膏”等食品安全问题频发更是牵动的广大公民的心。三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食品行业的正常秩序,更危及人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购买保健品应选择正规产品,发现无相关批号、非正规厂商生产的保健品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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