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司法为民实践活动,全面对标“双进”专项工作,陕西咸阳彬州市法院于5月18日至21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集中执行行动。

此次集中执行旨在严厉打击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和抗拒执行的行为,使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能够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全部执行到位,最大限度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据了解,本次集中执行共出动警用车辆4辆、法官干警20人,依法拘传被执行人2人,扣押车辆1辆,查封设备1套,执结案件11件,执结标的额471487.54元。下一步,彬州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党史学习教育同队伍教育整顿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用实际行动为民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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