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上午,咸阳渭城法院速裁庭法官成功调解原告陈某和李某与被告某公司两起劳务合同纠纷,双方在法庭达成和解,被告当庭向两起纠纷的原告给付拖欠的劳务费共计6600余元。这是渭城法院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与党史学习教育活动以来,认真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
经了解,原告陈某与李某为被告某公司提供劳动服务。被告拒不付款,原告多次讨要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如所请。庭审前,法官听取了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核对了原被告提交的证据之后,了解到双方均有调解意愿,遂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法官耐心的劝导和释法明理的情况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完毕。该案的顺利调解,不仅让农民工拿到了自己的血汗钱,也避免了因诉讼对公司带来的不良影响,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真正实现了“双赢”。
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渭城法院将审判执行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努力将学习教育转化为审判工作实效,不断推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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