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投入到惩处毒品犯罪分子、禁毒宣传等相关工作之中,在打击毒品犯罪、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贯彻落实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精神。近日,海南省二中院审结多起毒品犯罪案件,依法运用刑罚从严、从重、从快惩处了一批毒品犯罪分子,多名毒贩被判刑。
贩毒又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2015年8月的一天,李某等4人到临高县找王某玩,王某将朋友安排到陈某家居住。9月12日,王某到海口市购买1.3万元K粉(氯胺酮)。为了多赚钱,王某在K粉中掺假,加工分装成小包准备用于贩卖。在陈某家居住期间,王某多次提供毒品给朋友吸食,还3次帮忙购买冰毒(甲基苯丙胺)给李某吸食。9月16日,王某和几位朋友吸毒后休息,次日被公安民警一并抓获,当场缴获毒品氯胺酮810.25克,现场检测王某等人均为吸毒人员。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0元。宣判后,王某不服,提出上诉。海南省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毒贩因运毒吸食“三进宫”
乐东男子冼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两度入狱,2006年被判刑5年,2012年又被判刑1年6个月,2013年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2016年6月17日9时许,乐东县公安民警在佛罗镇中心学校前巡逻时,拦截了冼某驾驶的一辆汽车,从车上查获24.7克海洛因、17.25克甲基苯丙胺。二审庭审中,经证人证实,冼某所购毒品是用于吸食。
海南省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冼某违反国家规定,用套牌汽车运输毒品,毒品数量较大,且其又系吸毒人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运输毒品罪二审判处冼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000元。
吸毒仔以贩养吸获刑6年半
儋州男子黎某为了有足够的毒资吸毒,干起了贩毒的“买卖”。2016年7月3日9时许,黎某将1包存放于家中重约1克的冰毒卖给吸毒人员覃某吸食,得赃款220元。8月7日至8月23日,黎某分别将7克冰毒卖给黄某等多名吸毒人员吸食,得赃款1800元。8月24日14时许,黎某在家里被公安民警抓获,当场缴获1.06克甲基苯丙胺。
一审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黎某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对其违法所得2020元继续予以追缴。宣判后,黎某不服,提出上诉。海南省二中院经审理,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记者 邢东伟 实习记者 翟小功 通讯员 罗凤灵)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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