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当事人对法院及法官工作的理解,维护司法公正、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近日,渭城法院空港法庭的干警到案件当事人王某家中对其目前的生活状态、身体状况以及协议的履行情况开展回访工作。
案件当事人王某身患残疾,未婚、无子女,平日以修鞋为生。2019年和2020年,王某先后因两起纠纷诉至法院,最终达成调解及和解协议。2019年王某被一未成年人骑车撞伤,并住院治疗。在法庭工作人员的参与下,王某与未成年人的父母达成和解。2020年,王某又因一起扶养费纠纷将其义子夫妇诉至法院。2008年,王某与义子陈某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协议约定,王某认陈某为义子,并同意陈某及其家人的户籍迁至自己名下,陈某对王某有扶养责任。其后,陈某夫妇并未按时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一气之下王某将陈某夫妇诉至法院。经过法庭干警的细心调解,解开了双方之间的误会,陈某夫妇答应每月向王某给付1000元扶养费,案件得到很好地解决。
“案件已经处理完了,今天我们来看看老人,了解一下协议履行情况,希望老人身体早日恢复健康。”面对法庭干警的到访,王某及其养子感激的说:“感谢法院对我们的关怀,经过法官的调解,现在家庭也和睦,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家和万事兴。”
渭城法院空港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婚姻家事纠纷,诉讼一方为老弱病残及生活困难的民事案件进行案件回访,是确保案件案结事了人和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但有效的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提高司法公信力,又切实增强了法官干警的司法为民意识,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树立了良好的法院正能量。(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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