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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发文取缔校园贷款业务 禁向在校大学生网贷

发布时间:2017-09-07 09:23:21 来源: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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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教育部召开的第七场教育金秋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多部门已经发文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在发布会上对近年来备受舆论关注的“校园贷”乱象作出回应:“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

“去年以来我们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是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几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很多措施、很多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赵建军强调,“尤其是今年初,上半年我们和银监会、人社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赵建军还说:“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我们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同时,我们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中新

陷20万校园贷 大学生自杀

“之前真的一点都不知道,直到我来学校后,才知道他已经在外面借下20多万元。”昨日,从咸阳赶到汉中来处理儿子大磊后事的朱先生一脸憔悴,他没想到,平时乖巧的儿子,竟然为此跳江自杀。

大磊刚满21岁,是陕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生。9月1日晚8时许,朱先生接到儿子老师打来的电话:“你儿子借了同学几万元,现在关机人不见了。”朱先生赶紧和家人开车连夜赶到学校,吃惊地得知:儿子竟然在校园贷平台借款20多万元。

朱先生说,儿子失踪前,曾给同学发过两段小视频和一段话:“哥对不起你,哥先走了”,两段小视频分别是他在小旅馆客房和江边自残的画面。

报警后,南郑县公安局大河坎派出所刑警队介入调查。“从旅馆监控看,他是1日下午4时20分走出的宾馆,而他到江边应该在5时之后。”民警说,2日上午10时,根据视频线索,他们在汉江三号桥附近找到大磊拍视频的位置。随后他们通报沿江周边派出所,共同在江中搜寻。

4日上午,公安汉台分局滨江路派出所民警在大磊拍摄视频的位置下游1公里处的汉江中,找到他的遗体。“打捞上来时,他的左手腕有伤,经过尸检确认排除他杀,属于自杀身亡。”民警说,之前他们在旅馆中发现一把带血小刀。“他就是用这把小刀自残的。”

“我们也调查了他的贷款用途,基本就是和同学聚餐以及偿还贷款等。”民警说。 华商报记者 周金柱

持续关注校园贷

西安一高校大二女生小依通过网络贷款买化妆品,在短短一年里,为还贷款拆东墙补西墙,最终因被债主逼债并散发恶意消息而不得不停学回家(华商报3月25日、26日连续报道)。

小依说,她从34家手机App借款平台上借款再相互还款,后来平台上借不出钱了,就通过中介又向民间的29人借贷……她和家人算了一笔账,本金是25万元左右,利息加本金大约34万元。而小依的爸爸说,后来本息又算到50多万元。小依借款的有些平台的利息都够上“高利贷标准”了。比如,小依向某平台借出2000元,分2个月偿还,每月需还1300元,两个月下来的利息就需要600元,其月利率为15%,年利率为180%,是高利贷;还有的平台采用的是“循环放贷”,就是说前面的没还清就可再借新贷;有些平台收费名目多达6项:除利息外,还要收取信息查询费、平台运营费、账户管理费、信息撮合费、客户服务费;还有一家放贷者,小依6000元借10天要还1万,经过计算,月利率达200%。

当时,小依的父母第一时间向公安长安分局太乙宫派出所报警,但未获立案调查。公安长安分局一部门负责人表示,高利贷虽能引发一系列的不稳定因素,但我国法律并未将其列入刑事犯罪,而是属于民事司法调整的领域,“借贷行为不构成刑事案件,公安立案没有法律依据”。 华商报记者 苗巧颖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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