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5月3日,三原法院执行局法官聚焦群众所急所想,放弃五一休假,为四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回近十万元案款。
被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向申请执行人李某某借款50万元并约定利息,后因经营不善,二人不能及时偿付本息。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后,三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在查阅了案件资料并询问了其他案件承办法官后,了解到该案涉案金额较大,并且还涉及其他案件的三名参与分配人。遂采取果断行动,依法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的相关财产,为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权利,迅速联系各方当事人,充分征求了各方意见后,按照比例达成了分配方案。按比例向申请执行人和三名参与分配人支付了案款,并按照标准将生活费支付给被执行人,赢得了各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三原法院始终把用心为民办实事的精神贯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过程,切实将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实际行动,全力破解“执行难”问题,以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和获得感。(三原县法院 闫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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