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三原法院审结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经法官释法明理,涉案原被告握手言和,圆满化解了矛盾纠纷。
原被告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至法院,法官接收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了解原被告真实想法。庭审中,双方证据不多,但争议很大,焦点只有一个,就是原被告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法官没有拘泥于案件本身的审理,在庭审结束后,继续与原被告沟通,充分的了解各自的想法,采取面对面释法说理,背靠背换位思考,原被告终于对彼此存在的基础法律关系达成共识。但法官并未就案审案,而是进一步深入了解当事人的真实想法,为了从根本上解决伤者的赔偿问题,同时,通过微信、电话与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假肢中心的工作人员就伤者的三期及假肢更换等情况做了具体详细的了解,原被告面对公开透明的调解过程打消了顾虑,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彼此坦诚的谈出了各自的调解意见,针对双方仍然存在的差距,法官又继续耐心给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庭审结束后经过三个多小时的调解,原被告终于就赔偿事宜达成协议,并于协议达成次日,完全履行了协议内容,原被告之间的纠纷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原法院法官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实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意识,审结的这起案件让当事人深深感受到法律不仅是公正的,更是有温度的。(三原法院 王蕾、徐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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