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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鄠邑区法院:孩子抚养引纠纷 法官调解显温情

发布时间:2021-04-20 14:57:51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鄠邑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以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近日,鄠邑法院祖庵人民法庭妥善处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温情。

李静与王斌婚后育有一女王馨,双方离婚后,王馨由王斌抚养,但是王斌拒绝让李静探视孩子,甚至连微信视频通话也拒接,双方多次协商也都不欢而散,因此,李静将王斌起诉至鄠邑区法院,请求变更女儿王馨的抚养权。办案人员在向被告王斌送达传票时,王斌情绪很激动,法官考虑到直接作出判决可能会使双方关系更加僵化,矛盾更为尖锐,于是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居中调解案件纠纷。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年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为了保护孩子身心健康,法官身着便服且未向孩子提及母亲将父亲起诉至法院之事,只是告诉孩子爸爸妈妈都很爱她,都想和她一起住。在交谈中,孩子表现得十分内向腼腆,一直用小手揉搓着胸前的红领巾,对法官提出的问题也是沉默以对,然而,法官并没有强迫孩子在父母之间作出选择,而是和孩子聊起了学舞蹈,聊到自己喜欢的话题,孩子逐渐敞开心扉,她告诉田法官,自己想和爸爸一起生活,但是她也很爱妈妈,很想妈妈,希望可以经常和妈妈见面。

法官找到王斌,向其耐心说明,父母之间的感情矛盾不应该影响孩子,王斌不让孩子见妈妈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希望他能放下和李静的恩怨,让孩子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经过法官悉心沟通、耐心调解,原告李静撤回起诉,被告王斌也承诺,以后会让孩子经常和母亲见面,希望孩子能健康快乐的成长。(文中人名均系化名)(鄠邑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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