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李晓燕 报道)“陕西省坚持‘节水优先’,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做好顶层设计,严格节水制度,强化节水监管,节水政策法规、市场机制、标准体系趋于完善,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管理机制逐步健全,节水效果明显。”4月16日上午,陕西省水利厅副厅长丁纪民在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陕西省大力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情况。
2019年4月15日,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对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做出全面部署。2019年10月14日,陕西省发改委、省水利厅联合印发《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提出实施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重点地区节水开源、科技创新引领六大重点行动。
据了解,2020年是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第一年,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37.27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25.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11.73立方米,相比2015年下降32%;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完成控制目标;全年用水总量90.56亿立方米,用水总量控制在目标范围内,有力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陕西省坚持制度建设,打好节水工作基础。省水利厅牵头,16个省级部门为成员单位,建立陕西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联席会议工作机制。编制完成“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科学谋划今后五年总体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修订发布《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新增加91个工业产品、10项生活、15种农作物用水定额,部分工业产品用水定额分级由二级修订为三级,定额覆盖度提高。
同时,坚持综合施策,全省共建设高标准农田220万亩,推广旱作节水技术1117万亩,改扩建池塘化循环水养殖2000多亩,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示范基地3个,农业节水增效作用明显。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建成国家节水型城市3个,省级节水型城市8个。坚持示范引领,截至2020年,累计建成54个节水型社会达标县(区),其中40个县(区)荣获水利部“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称号。坚持长效改革,筹集资金支持水价综合改革和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深化巩固水资源税改革成果,2020年全省水资源税入库14.47亿元。推进水权水市场改革,渭南市白水县、咸阳市三原县、榆林市榆阳区和延安市洛川县四个县(区)水权试点改革通过评估验收。此外,坚持广泛宣传,建立全省节水宣传信息联络员制度,定期报送节水信息。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周”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利用线上宣传、网络直播等新媒体方式,扩大宣传效果,带动和引领社会形成节水文明风尚。
丁纪民表示,“十四五”期间,全省节水工作主要目标是: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机制基本确立,节水生产生活方式成为全民自觉、水资源发展更加协调;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20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分别降低6%、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陕西省水利厅将以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主线,将通过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突出重点行业节水行动、深化节水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节水监督管理考核、加强节水宣传教育等方面工作,做好新时期节约用水工作。
责任编辑: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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