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莲湖法院运用诉前特邀调解加司法确认模式,当场调解、当场确认、当场履行,“三同步”解决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西安某公司与宁某因劳动争议产生纠纷,经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西安某公司不服仲裁裁决书的裁决,向莲湖法院提起诉讼。莲湖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特邀调解平台,诉调对接中心随即组织特邀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联系对接,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和诉求后,特邀调解员从劳动者和企业两方面角度出发,分别向双方当事人展开释法明理和调解工作。经过调解人员耐心细致的工作,最终,某公司同意解除与宁某的劳动关系并一次性支付宁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共计4万元整。双方在特邀调解员的调解下达成人民调解协议书,立案庭法官现场审核并当场对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某公司当场给付宁某现金4万元,双方之间的纠纷彻底得到解决,达到了案结事了、双方满意的效果。双方当事人对莲湖法院高质高效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民事诉讼案件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莲湖法院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构建起源头治理、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繁简分流递进的纠纷解决路径。当前,结合正在开展的队伍教育整顿,莲湖法院积极回应群众需求,立足本职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的作用,切实提高诉前调解率,优化司法确认程序,高质量高效率处理纠纷,努力达到便民、惠民的效果,切实将教育整顿成效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工作成果。(莲湖法院 吴娅)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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