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杨陵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群体性案件,经法官耐心释法,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63案调解结案。
杨凌某房地产公司与众多个人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支付了购房款后,又与某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签订《商业委托经营管理合同》,将商铺租赁给商业经营管理公司经营,购房者按比例获取收益。经营过程中,该商业经营管理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者商铺收益金,拖欠金额少至几千多达十万元不等。购房群众通过信访、集会等方式四处维权,均未得到实质性化解。
审理过程中,杨陵区法院副院长朱文斌率先担当,带领立案速裁部门全体同志认真研判、了解原被告双方的诉求,多次前往案发地组织调解,稳定商户情绪。多次召集协调会,耐心调解,向商户释明法律法规及存在的利弊,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起群体性案件的快速化解,是杨陵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的集中体现和生动实践,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杨陵区法院将充分发挥诉源治理机制作用,将诉讼服务送到群众面前,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推动杨凌市域治理现代化,谱写新时代杨凌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保障。(杨陵区法院 刘瑞、马方园)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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