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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法院:邻里之间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1-03-22 15:03:40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3月11日,三原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邻居积怨,受到当事人和乡村干部好评。

家住三原县渠岸乡宋家村的吴某与胡某是邻居。2019年冬天,胡某雇挖掘机挖自家宅基地围墙时,将东户吴某房屋南墙部分散水挖断。事后胡某不闻不问。吴某多次催促解决问题,胡某一再推脱,拒绝修复、赔偿。村、乡干部调解均未果,吴某遂诉至法院。

三原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夏芳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拨通胡某的电话与其沟通,胡某态度强硬,坚决不愿意给吴某修复南墙散水,并不同意调解。之后甚至拒绝接听法官电话。

考虑到本案是邻里纠纷,本着案结事了的目的,3月11日下午,民庭庭长段哲与夏芳商议后决定一同前往争议现场就地解决问题。他们首先对争议房屋散水现场进行勘验丈量,了解损坏程度,之后又来到胡某家与胡某就案件事实充分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让双方都认识到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要求双方换位思考,相互理解和谦让,搞好邻里关系,追求幸福生活。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胡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愿意赔偿原告损失200元,且当场给付。作为邻居的吴某也理解了胡某,接受了胡某的道歉并愿意自行修复受损的散水。(三原法院 夏芳)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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