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咸阳中院速裁中心法官樊国强通过手机远程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解决了当事人因距离过远、疫情防控及工作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的困扰。
上诉人海南某公司现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破产管理人接管公司不足十天,公告的债权申报期限为3月底,且涉诉案件众多,短时间内难以派出人员参与诉讼,而被上诉人上海某公司代理律师却远在广州。承办法官鉴于双方均在数千里之外,考虑到案件的急迫性及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决定使用远程开庭的方式审理该案。
开庭前,樊国强组建微信群,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微信小程序“陕西法院微庭审”的使用方法,并告知网络审理须知。审理过程中,法官通过该小程序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并完成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总结争议焦点等环节。庭审过程流畅,最终通过手机完成了笔录的核对签字,整个过程用时不到30分钟。
咸阳中院通过线上开庭审理案件,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指尖司法、掌上天平”的高效与便捷。通过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满足群众多元化解纷需求,实现了案件的繁简分流、快慢分道,践行了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服务理念。(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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