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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检察:喜获2017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08-25 17:03:07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赵国栋) 近日,在第十五届全国检察长论坛上,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查日报社联合授予“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自2016年10月新一届院党组上任以来,该院高度重视检察宣传工作,始终坚持把检察宣传工作当做“一把手”工程和品牌工作来抓,充分运用“3+”工作法推动检察宣传工作发展。

一是“兴趣+制度”,培养检察宣传“笔杆子”。通过成立青年检察官宣讲团、团支部等,激活青年干警撰写宣传稿件的热情和激情,努力营造“人人都说检察工作好,弘扬主旋律、唱响正能能量、讲好检察故事”的良好氛围,出台《检察宣传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检察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办法》等制度;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邀请检察日报社、西安日报社等媒体知名记者和西安交通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院校的教授来院讲授宣传写作技巧,激发检察干警参与检察宣传工作积极性,提高检察干警撰写宣传稿件技能水平,培养出一大批检察宣传的“写手”。

二是“沟通+渠道”,用好检察宣传“话筒子”。注重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通过加强与《检察日报》、正义网、《西安日报》、《西部法制报》、《三秦都市报》、西部网和陕西传媒体网等媒体的沟通与交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增加宣传辐射面,形成“一体化、全方位”检察宣传格局,及时将检察工作中的特色做法、亮点经验、先进人物事迹宣传出去。2016年10月以来,《检察日报》、《人民日报海外版》、《西部法制报》、西部网、陕西传媒网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体采用、转发该院新闻稿件237篇以上,进一步扩大了航空城检察的影响力。

三是“互联网+检察”,搭起检察宣传“桥梁子”。及时把握新媒体快速发展契机,开通官方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企鹅号、微信群等,形成“两微两号一群”的检察宣传“矩阵”。把检察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好人好事结合网络热点事件、网络流行语创作成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出去,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微信群、今日头条号创新了党组对干警的慰问方式,加强了与干警的交流,先后发布了新春贺词、三八妇女节祝福等。2016年10月以来,该院先后荣获了“西安市新媒体建设先进单位”、“陕西省政法系统双微账号2016年度最具传播力奖”,官方微博跃居全国“互联网+检察”排行总榜周榜第2名,今日头条号一直位居全国总榜周榜前10名。微博主持的“反腐第1线”、“法治名人名言”和“航空城检察之声”阅读量分别达到938万、114.4万和130万次。今日头条号、微博粉丝量均已突破万名,订阅量和粉丝数成倍增长,检察宣传工作突破了“检察圈”和“法律圈”,走进老百姓的“朋友圈”,进一步传递了检察好声音。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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