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通讯员 刘小娜)近年来,西安市高陵区检察院始终坚持打击和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并重,有效遏制和减少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发生,确保涉农资金安全和涉农政策的全面落实。
(一)加大涉农政策解读,增强政策透明度。为确保国家出台的粮食、生猪、农机购置、家电下乡等一系列补贴政策的全面落实,使群众从根本上享受国家支农惠农政策,该院一方面加大国家新政的宣传力度,预防部门协调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进村入户,讲解惠农政策,让群众熟知惠农政策,关注惠农项目的进展、资金使用等情况,让群众参与到维护自身利益的行动中。另一方面,以预防建议的形式提醒财政、农业、民政、镇街等部门从惠农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强全程监控,并组织人员定期到农村检查惠农政策落实和发放情况,使惠农政策的实施更加规范、高效、透明,从源头上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切实加强涉农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一是结合办案,从案件特点和原因入手,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发现症结所在,提出预防对策。二是实行重点岗位风险防控,重点防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以及参与到农村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惠农资金发放等项目中的国家工作人员,严防违法犯罪发生。三是注重与乡镇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督促公布上级惠农政策,定期下基层监督支农惠农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定期下访收集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凡查实有利用职权侵吞国家惠农资金谋取不当利益行为的,及时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四是通过“送法进乡村,送法进基层”等活动,加强对农村基层人员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使农村基层干部从思想深处筑牢预防职务犯罪的思想防线。五是加强涉农预防职务犯罪信息系统的建立和调研分析,探索发案规律、特点,加大犯罪预测和对策研究力度,不断调整、改进预防工作的思路和方法。
(三)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该院以集中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为抓手,重点查办社会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贪污、挪用、私分涉农资金的大案要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项目审批权、资金分配管理权索贿受贿、权钱交易的案件和严重侵害农民权利、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案件。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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