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你好,我是吴某,已经收到法院系统发的执行短信,我一定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尽快解决与张某之间的纠纷,请你们不要把我纳入失信黑名单啊!我明天就回来给付所有案件款……”,旬邑县法院执行法官接到被执行人吴某的电话。第二天上午,吴某就到法院履行完毕所有涉案款。
因买卖合同,吴某拖欠张某货款36000元,经其多次催要,吴某一直推诿不付,后旬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后,因吴某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张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吴某在外做生意,无法向本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手续,执行法官便通过办案系统向吴某及时推送执行短信,告知被执行人若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将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冻结其银行账户、微信、支付宝等财产收益,并采取信用惩戒措施,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信誉,如果纳入“黑名单”,就对吴某的生意影响很大。
对于法律强大的威慑力,被执行人吴某马上与执行法官联系,并主动履行案件款36000元,该案圆满执结,有效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旬邑县法院 张方圆)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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