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旬邑法院职田法庭妥善调处了一起死亡赔偿金分配的共有纠纷案件,从而避免了可能引发的恶性事件。
2019年7月25日,王某某受孙某雇佣在西安工地上务工,不幸意外身亡,其上有六十余岁的父母,下有年仅两岁的女儿,后王某某家人和雇主孙某经协商,由孙某向王某某家人支付赔偿款共100万元,孙某先予给付了王某某妻子姚某某12万元,用于办理丧事等花费,将其余88万元汇入王某某的账户。之后姚某某同公公婆婆就赔偿款的分配发生争议,遂和女儿诉至旬邑法院,请求公公和婆婆支付53万余元的赔偿款。职田法庭受理该案后,为使姚某某母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防止赔偿款被转移,使法院的裁判文书成一纸空文,遂根据原告方申请,对王某某名下的53万余元的存款依法予以冻结。随后法庭召集原、被告双方,并邀请镇村干部到庭进行调解,起初王父抵触情绪很大,觉着自己年纪已大,老伴也有病在身,不愿意再给姚某某分赔偿款,法官晓之以理,给其释明王某某去世后,其父母、配偶和女儿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均有权分配赔偿款,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说法明理,王父的心结渐渐被打开,和姚某某心平气和地商量赔偿款的分配问题。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最终就赔偿款分配达成了协议,待姚某某和王父亲属共同给女儿开立管理的账户开通后,法庭就可办理解冻转款。该起纠纷得以妥善处理。(旬邑法院 李小勇)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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