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法办〔2020〕394号通报,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20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结果,陕西高院在此次全国案例评选活动中再创佳绩,报送的案例中共有11篇获奖,陕西高院连续五年荣获先进组织单位奖,名列全国前十。
全国法院系统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初创于2016年,是经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主办的一项重要审判业务评比活动,现已成为全国法院系统案例分析领域的重要平台。参加评选的案例不仅要求裁判正确,而且要求围绕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深入分析论证,评选程序严格、标准高,获奖难度大。此次评选,最高人民法院组织30余位资深法官和法学教授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各高院初评推选的符合评审条件的2627篇参评案例,采取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方式,评选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得好、社会效果好的获奖案例477篇,根据各级法院报送案例质量与获奖情况,评选出49家先进组织单位(高级法院12家,中级法院15家,基层法院22家)和14名先进组织个人,并对上述获奖单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陕西高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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