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阎良法院受理了两起农民工讨薪案件,经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即春节前将所欠费用全部履行。
收案法官高度重视,但在送达过程之处就遇到了难度,两原告只知道被告现在西安某工地工作,但具体地址却毫无所知,后经办案法官多方努力,通过微信、短信等电子手段最终与被告取得了联系。但送达过程中,被告王某对原告主张的劳务费数额提出异议,表示需回去对账核实。鉴于两案案情类似,且被告方均相同,法院决定合并审理。
庭审中,被告缺席,而庭审中两原告提供的证据无被告确认,亦无其他证据证明其主张,为使得纠纷得以化解。庭后,法官又多次与被告联系将调解搬到了被告打工的工地,随后法官组织原、被告在工地进行了现场调解。虽然因数额问题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但本着案结人情在的原则,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已经合作三、五年之久,法官在不违背法理的情况下,从情理方面进行释明。后双方当事人一致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表示明年还继续合作。至此两起因劳务费而引发的案件,在简易的工棚划上完美的句号。
法院作为基层矛盾纠纷解决机构,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阎良法院利用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对适宜速裁且涉及民生利益的案件,秉承快审快结、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开通绿色立案窗口,优先立案、优先审理、快审快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阎良法院 吴亚娟)
责任编辑:聂茵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