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高陵法院持续推进“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审判法官、执行法官携手努力、联动办案,迅速执行完毕一起涉恶财产刑案件。
据悉,高陵法院在审理任某某等人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坚持执行工作提前介入。在审判阶段,刑事审判法官提前听取执行法官工作意见,提前预判、充分考虑涉黑恶案件罚金后续执行问题。为避免罚金执行困难,缩短执行周期,审判法官主动向被告人及其家属释法明理,告知相关规定和法律后果,促使三位被告人主动预交罚金。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刑事审判庭及时涉案财产刑移送执行。执行法官在收到案件后立即按照专项行动安排,仅用三个工作日即将罚金上交国库。
据了解,扫黑除恶行动开展后,高陵法院以高度政治自觉,高度重视涉黑恶案件“打财断血”工作,建立审执联动机制、设立专项工作台账,安排骨干力量,对相关案件提前介入、提前预判、优先办理。该案的快速执结,再次体现出高陵法院强力扫黑除恶、坚决打财断血,彻底斩断黑恶势力利益链条,让黑恶势力永无可能卷土重来的坚定态度与决心!(高陵法院 张乐)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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