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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凤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举行公开听证

发布时间:2020-11-27 14:35:14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为深化履行法律职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以听证方式审查案件,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陕西凤县人民检察院于近日对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拟不起诉举行了公开听证。本次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政协、公安局相关领导列席,邀请了省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金融办工作人员等作为听证员,同时还邀请了案件侦查人员、集资户代表等参加。

本次公开听证审查的蒋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社会影响大、被害人众多、采取公开听证的形式,以期广泛听取案件当事人及各方人员意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公开审查拟不起诉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刑事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鉴于本案犯罪嫌疑人蒋某某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赃挽损,及时向凤县人民检察院上交了所有未返还本金共计54万元,并且取得了其中11名集资户的谅解,因此各听证员都倾向于将本案作不起诉处理。

综合各听证员的意见,以及院检委会决议,最终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了不起诉决定书公开送达仪式。仪式上,此案的承办检察官在向被不起诉人蒋某某进行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后,还悉心开展了法治教育,蒋某某进行公开道歉并发表了真诚的悔过感言。

经过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的共同努力,蒋某某向检察机关上缴的全部涉案款,凤县人民检察院院按照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依法向集资参与人予以发还,并举行了发还仪式。仪式后检察干警立即加班加点,于当日将应返涉案款全部返还至被害人指定的银行卡账户,剩余涉案款已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最后,主持本次听证会的检察官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集资参与人开展了法治教育。蒋某某就自己的行为进行了道歉并作出了深刻的检讨,集资户也纷纷表示今后一定会努力提高自身的识别和防范能力,选择正确的渠道投资理财,珍惜血汗钱,同时,如果发现自己身边存在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行为一定会积极举报。

本次公开听证会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增强了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的透明度,拓宽了群众监督检察工作的渠道,保障了司法案件的公开、公平、公正。

责任编辑: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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