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新区重污染应急办有关要求及《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稿)》规定,结合西安、咸阳两市应急启动情况,按照区域重污染天气联防联控要求,新城重污染应急办决定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16时发布橙色预警信息,从2020年11月25日(星期三)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健康防护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
2.教育卫体部门督导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所有户外课程和活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引导群众有序就医,提高新城医疗接诊效率。
建议性减排措施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2.城管交通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群众绿色出行。
3.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到应急减排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序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
强制性减排措施
1.公安部门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做好过境重型载货车绕行疏导管控和超标排放车辆的查处工作。做好新城范围内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渣土、砂石运输等车辆的禁限行工作。
2.资源规划、住建、城管、水利、征迁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新城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外的建设、出土、拆迁等各类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3.城管交通部门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机扫和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4.资源规划部门督导砂石场、白灰场等停止露天作业。
5.住建部门督导两类企业(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和二灰石拌合场停止生产。
6.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涉气工业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加大重点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扬尘控制力度,确保100%覆盖;联合公安部门做好依法超标车辆查处工作;督导工业企业和各类工地停止国Ⅱ级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清洁能源、紧急检修作业除外)。
7.科创部门督导水泥制品企业(特种水泥除外)、粉磨站停止生产;督导工业企业落实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8.发改部门督导物流企业(除民生保障类)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
9.各主管部门、各镇街督导纳入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污染源,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供稿:西咸新区秦汉新城)
责任编辑: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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