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讯 近年来,渭南临渭区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精神,积极查办发生在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领域损害社会公益的案件线索,强化措施,狠抓办案,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推进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临渭区院党组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多次召开党组会和检委会专题学习公益诉讼法律法规,听取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研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人员配备和案源较少等“短板”问题,并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作为“基层推进年活动”的一项亮点工作强力推进。该院向临渭区党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区政法委多次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争取各方面的理解、监督与支持,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二、多渠道发现案件线索,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案源支持。一是通过强化宣传发现线索。该院通过渭南新闻网、荣耀渭南网等媒体平台主动搜集案件线索,注重通过渭南广播电台、渭南电视台和“两微一端”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解读公益诉讼相关法律问题,并与广大听众和网友进行交流互动,不断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扩大线索来源。二是通过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积极摸排线索。该院在办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等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案件背后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问题,通过审查分析梳理出行政违法且可能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线索。三是通过上级院业务部门转办交办、与本院各内设部门的协作配合、资源共享获取案件线索。
三、狠抓案件办理,推进试点工作有力有效开展。一是以公益诉讼助力“铁腕治霾”。自去年冬季以来,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共排查发现相关行政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件,连续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4件,力促辖区街、镇政府依法履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助力铁腕治霾攻坚行动。相关街镇政府均积极整改,制定严禁焚烧垃圾的方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并开展辖区保洁员和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取得良好的监督效果。二是以公益诉讼助力铁路安全。该院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检察机关推动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共摸排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乱排废弃物、污染物等环境污染类线索5件,审查终结后,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5件,行政机关整改回复5件,确保了铁路线下安全。三是以公益诉讼助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该院在工作中发现秦岭北麓乡镇生活垃圾及废弃物随意倾倒、露天堆放;个别村组长期焚烧垃圾污染秦岭大气环境;渭河及其支流河道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污染水资源等情况,遂依法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书5件,相关行政机关在接到检察建议书后,迅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并建立了包括宣传、拉运、巡查等措施在内的长效监管机制,有力地保护了生态环境、维护了社会和国家公共利益。四是探索总结公益诉讼工作经验。该院结合公益诉讼案件特点,明确相应的证明标准,从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入手,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既收集固定行政机关违法行为的证据、又收集固定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证据,既注重在诉前程序中全面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又注重在审查提起诉讼时对相关证据的完善补充。如该院针对某国土分局在收到诉前检察建议后,在法定期限内仍未完全履行职责的情况,积极调查取证,决定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目前该案已由省检察院审批后指定岐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四、加强队伍建设,为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人才支撑。一是挖掘潜力。采取业务培训、岗位练兵、以老带新、案例评析、疑难案件会诊等灵活多样的方式不断提升检察干警的业务水平,逐步提高办案人员的证据审查、适用法律、文书说理、案件汇报、出席法庭等实战能力。二是充实办案力量。该院从法院系统选调既有法律专业知识又有诉讼工作经验的检察人员充实到民行检察部门,为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三是加强公益诉讼的调研宣传。共撰写调研论文2篇,检察信息10篇,宣传稿件7篇。其中题为《渭南临渭:诉前建议紧盯铁路高速路安全》被《检察日报》及中国青年报网、正义网等多家媒体采用转发;《守护青山绿水——记临渭区检察院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监督活动》,被高检院微信公众号“检察公益诉讼”及陕西检察网等多家媒体采用转发。四是通过学习典型案例、观看庭审视频、观摩案件庭审等多种形式,学习借鉴外地试点院先进经验,开阔视野,促进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截止2017年6月底,临渭区院共摸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40余件,立案26件,审查终结26件,发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26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在渭南市率先实现了行政公益诉讼立案、诉前程序检察建议和提起诉讼程序零的突破。除2件案件回复期限尚未届满外,相关行政机关回复采纳了诉前检察建议25件,累计清理违法堆放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约11000余方,恢复被垃圾污染土地90余亩,复耕非法占用农用地近40亩,纠正非法焚烧垃圾点位6处。该院通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了包括宣传教育、明确责任、整改纠正、定期巡查等措施在内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长效机制,有力地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了相关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临渭区检察院)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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