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礼泉县人民法院赵镇法庭成功调解三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保护了当事人的利益,防止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大大减轻了群众诉累,提升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
据悉,原、被告系同村村民,原告刘某与史某系夫妻关系。2013年5月18日,被告焦某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原告刘某借款40000元,约定月息一分五厘,并出具借条一张。被告焦某每月清息;2016年12月1日,被告焦某及其父因做生意及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在原告史某处再次借款30000元,出具借条一张;2018年5月4日,被告焦某在原告史某处又借款50000元,共计80000元。约定月息一分五厘,被告焦某及其父亲向原告史某出具了借条;2019年4月19日,被告焦某某因买车及家庭生活需要,再次向原告史某借款40000元,约定月息一分五厘,并出具借条一张。
借款时约定焦某每月定期向刘某清息,但自2019年10月后再未还本付息。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分文未还,故刘某将焦某起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了解案情,确定债权债务关系属实合法后,认为双方系同村村民,且关系一直很好,用调解方式处理更有利于化解矛盾。承办法官从实际情况出发,多次进村上门做双方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告知被告拒不偿还债务会产生的法律后果。通过连续几天上门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焦某及其父焦某甲共同分期偿还原告本金,原告自愿放弃了要求被告承担利息的诉讼请求,至此,原、被告握手言和,化干戈为玉帛。
当办案法官与干警从当事人家离开之际,已是晚上八点,当事人感动不已,赞不绝口,并目送法官与干警出村口,一再叮嘱“路上注意安全!”赵镇法庭高效便捷解决纠纷获得了当事人的认可和称赞。
近年来,民间借贷纠纷不断增多,礼泉法院采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坚持调解优先,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化解双方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礼泉法院 洪梓嫣)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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