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淳化县人民法院马家人民法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李飞与王海是同学关系,且关系十分要好。2018年至2019年间,被告王海多次向原告李飞借款37万元,并口头约定于2020年5月底前归还完全部借款。但时间已过,被告没有按时归还,原告多次讨要无果。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依法判决由被告归还借款本金37万元,并从2020年9月9日起按月息1.5%承担利息至本息归还完之日止。
审理期间,被告对原告的诉称无异议,并表示目前经济困难,请求分期偿还,原告也表示同情谅解。在办案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互谅互让,自愿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3425元由被告承担。(文中人物为化名)(淳化县法院 郑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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