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结合系统集成深化农村改革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拓宽业务范围、优化代办服务、加强群众监督,把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化、规范化、实效化,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发展活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曹新宇
农村“小微权力”,是村级组织依法依规应该实施的村级重大决策、重大活动、重大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的权力。2016年以来,合阳县以权力清单化、服务无缝化、创新效能化、监督常态化为目标,全面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建设,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倒逼县镇两级职能转变。
合阳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规范运行暨村民事务代办业务培训会
坚持依规定权。将村级党务、重大项目建设、重大物资服务采购、大额资金使用、集体“三资”管理、财务公开以及宅基地审批、保障救助等农村“小微权力”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单,分为8大类73个事项。
规范约束用权。设置了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运行程序,绘制了流程图,明确了适用范围、办理时限、手续资料、村级组织和村干部的职责权限,实现了“看图干事、照单操作”,让干部知道怎么干、群众知道怎么办。
积极晒权晾权。在县政府网站、村(社区)显著位置公布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汇编了《合阳县农村“小微权力”村民事务代办事项办事指南》,采取专题培训、入户讲解、广播宣传等多种方式,让群众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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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服务渠道。建立了以村组干部、党员骨干为主体的代办队伍,主动上门收集老弱病残等需要代办事项,专人负责到县到镇进行办理,做到了小事不出村、群众少跑路。
创新服务方式。坚持以“精准”倒逼“简化”、以“集中”倒逼“便捷”、以“统一”倒逼“规范”。着力优化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流程,力求办事环节最少、办理材料最简。全面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共进驻单位46家,设立窗口121个,可办理审批服务事项438项。开展农村“小微权力”清单标准化建设,全县219个村(社区)均达到“六统一”,即统一的资料汇编、统一的制度公示牌、统一的运行流程、统一的代办登记册、统一的代办明白卡、统一的监督热线电话。
健全机制保障。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建设要点》,推行镇街对村干部“三提醒”谈话制度,夯实县镇村三级推进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建设工作职责,形成群众代表、村监委会、镇街纪委、县纪委监委四级监督网络。建成了县智慧城市、营商环境集成指挥中心,实时监管农村“小微权力”运行。将“小微权力”清单建设纳入营商环境目标责任考核、村干部述职述廉和绩效考核,确保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建设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小微权力”不小,是解决“放管服”改革“最后一公里”的大问题,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情,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大举措。通过推行农村“小微权力”清单建设,构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运行体系,促进了乡村治理法制化、规范化,有效解决了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预防了农村干部“微腐败”。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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