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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推出七项措施帮助外籍人员在华永久居留

发布时间:2017-08-10 17:18:51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记者 李晓燕)2017年8月10日下午,记者从陕西省新闻发布会获悉,陕西省公安厅将推出七项服务自贸区和国家级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入境管理措施,以帮助外籍人员拥有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及签证居留许可。此举措对于激发外籍华人回国创新创业热情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陕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向书茂介绍,符合以下几种条件的外国人可以拥有永久居留权及签证居留许可。

1、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自贸区办公室等单位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2、外籍人员已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经工作单位推荐,可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并允许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同申请;

3、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在当地工作,或外籍华人在当地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我国境内实际居留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4、对来当地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可以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出境有效签证;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5、对具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外国留学生,可以凭我国高校毕业证书申请2至5年有效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期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对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备案的企业邀请前来实习的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可在入境口岸申请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入境进行实习活动;持其他种类签证入境的,也可在境内申请变更为短期私人事务签证(加注“实习”)进行实习活动;

6、在当地工作的外国人,如其已连续两次申请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问题的,第三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可以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7、有关企业选聘的外籍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办妥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在入境口岸申请工作签证入境;来不及办理工作许可证明的,可凭企业出具的邀请函件申请人才签证入境。

补充说明链接:

此七项出入境便利政策在陕西省实施的范围为:西安市、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院校及科研院所。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签证及居留证件办理地点在西安市公安出入管理支队和杨凌示范区公安出入境管理处;口岸签证办理地点在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陕西省公安厅口岸签证处。

另外,外国人在中国或者在陕西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累计不少于6月,工资性年收入一年达到40万,每年给中国税务部门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单位可以直接推荐,申请居留证。

相关企业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请办理的企业,需提前3日对单位的登记信息、公章、负责人签字章样及证明函件式样和联系人向陕西省公安厅口岸签证处进行备案(地址在西安市北二环西段51号)。

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的认定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知名奖项获得者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二是知名专家、学者、杰出人才、专业人才;

三是企业杰出人才、专业人才;

四是其他具有特殊专长并为本省紧缺急需的特殊人才。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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