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道网——中国外文局亚太传播中心唯一官方中文网
位置: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 助力法律监督落地落实

发布时间:2020-11-03 17:11:28 推广 来源:中国报道

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是指检察机关按照工作规程,在特定的工作场所,向被建议单位释法说理,公开宣布、告知、送达检察建议,并听取被建议单位和第三方代表意见建议的检察办案活动。

文︱王如意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各级检察机关利用这一有效监督方式,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取得了明显的监督效果。但是,由于实践中存在对检察建议作用认识不足、检察建议书制发不规范、整改落实缺乏有效监督等问题,检察建议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尝试,探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检察建议宣告。

制度保障,为“公开宣告”提供软硬件支持

设立检察建议宣告室是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按照确定的范围和程序,对依法作出的检察决定公开阐明事实和理由、现场宣布决定内容,听取意见并送达文书的专门场所。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改变了以往由检察机关将诉前检察建议书直接送达至相关机关的模式,增加了面对面释法说理环节,进一步凸显了诉前检察建议书的严肃性、针对性、权威性,促使被建议单位积极主动作为,切实履行好职责。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在改造原有办公区域的基础上,设立了专门的检察建议宣告室,为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提供了硬件支持。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与此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监督效果,强化检察建议实效,提升司法公信力,2018年8月17日,华州区印发了《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对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的情形、场所、参与人员等作了详细规定,为实现今后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规定》指出,检察建议送达以公开宣告为原则,不公开宣告为例外,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情况的检察建议,可以不公开宣告。检察建议由承办检察官公开宣告,重大检察建议由检察长或者检委会委员公开宣告。公开宣告时,可以邀请同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人员、媒体代表等第三方代表全程参与,以更好地达到法治宣传的效果。检察机关对公开宣告活动将全程同步记录,并按案件卷宗相关规定统一归档备查。

成效显著,切实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018年8月20日,华州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向区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华州街道办等部门公开宣告了检察建议3件。此次公开宣告实行“检察机关、被建议单位、第三方代表”参与模式,由华州区人民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宣读检察建议,被建议单位代表在送达回证上签字,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宣告仪式。

在公开宣告会上,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出示相关证据并进行释法说理,被建议单位针对检察建议内容进行讨论,提出问题看法,并表示按期整改落实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第三方代表对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方式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公开宣告模式不但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和权威性,还增强了释法说理、以案析理,实现检察建议效果“刚柔并济”。

此次以公开宣告形式送达检察建议书,是华州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本地实际,对出台《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和渭南市检察机关的首次运用。公开宣告不仅增加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更有助于各部门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执法合力,提升执法效能,同时可以拓宽知晓面,有利于各方监督,也是检察机关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和案件质量的有效途径。

近三年来,华州区人民检察院共发出各类检察建议10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推动提升社会治理水平、规范司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持续完善,确保法律监督高质高效

检察建议与抗诉等刚性监督不同,其效力和作用的发挥,更多要依赖检察建议本身的针对性、说服力和可行性等因素。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首先要在检察建议的质量上下功夫。靶向瞄准了,问题说透了,建议指明了,才会更有说服力,被建议单位也更能接受和落实。无论是对公安机关、审判机关,还是对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检察建议,都要摸清实际情况,精准指出问题,同时提出于法有据、合情合理,可行性、操作性都比较强的建议。为提高检察建议质量,还要加强审核把关,切实解决制发模式多样、发文不统一、审核把关不严,甚至同一问题重复发检察建议等问题。对检察建议的选题、建议项目、事实和法律依据等,检察机关的承办部门、管理部门和院领导要严格把关,这样既能保证检察建议的质量,也便于统一督促落实。

通过宣告送达的方式,让被建议方和第三方充分参与,可以拓展检察建议的知情面,强化落实责任。检察机关应当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提高公开宣告的适用率,尽可能多地使用宣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检察建议,这样既体现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也让被建议单位在“红红脸”“出出汗”中提高了重视程度,同时也倒逼检察机关提高检察建议质量。

此外,检察机关也应持续跟进落实,确保监督成效。检察建议送达后,检察机关要主动了解被建议单位落实情况,通过联席会议、不定期会商等方式,协助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对于无正当理由不落实检察建议的,必要时可以向党委、人大报告,或者向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反映。检察建议已经落实的,必要时还可以到被建议单位实地回访,对检察建议效果作出评估,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曲静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法律顾问|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中国报道杂志社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7311号 电子邮件: chinareport@foxmail.com 法律顾问: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

电话: 010-68995855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新出网证(京)字 189号 京ICP备0810342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