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华州区作为全国新农直报试点区(全国5个省,每省1个县),全区所有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全部纳入新农直报平台采集范围,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在手机上完成新农直报平台下载、安装、身份确认和信息采集,并将经营情况及时填报,就可享受到点对点的信贷、保险、补贴、培训和营销等服务。
文︱王如意
近年来,渭南市华州区始终把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措施来抓,大力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
华州水果西红柿基地。
成效明显,多种农业经营主体齐头并进
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截至目前,华州区注册登记各类合作社504家,社员总数2.8万人,带动农户5.4万户,村级覆盖率达100%,经营范围涉及菜、畜、果、林、手工业等领域,注册产品商标65个,涌现出中国绿色环保产品1个,陕西省著名商标3个,渭南市知名商标1个,年销售各类农产品80万吨,产值9.8亿元,社员人均纯收入达到9500元以上;至2019年12月底,全区经营20亩以上的专业大户410户,经营面积1.8万亩,从业人数1580人,产值达2860万元;全区认定各类家庭农场138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18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3家),其中种植家庭农场105家,养殖家庭农场24家,种养结合9家,种植面积1.66万亩,养殖规模达1.45万头只。
采摘出来的新鲜水果西红柿。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华州区把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的重要抓手,引导大量工商资本和民营资本投向农业产业开发,大力发展规模效益农业,培育壮大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运而生。截至目前,华州区共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其中省级龙头企业2家,市级龙头企业4家,这些龙头企业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带动农民增收中发挥着骨干作用。
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建立。华州区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组织家庭农场主和示范合作社带头人参加市县农广校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截至目前,共培训2000余人次。
多轮驱动,“走出去”激发市场活力
华州区制定扶持政策,先后出台了《华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考核细则》《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对运营规范、辐射面广、带动农民增收明显的合作社给予奖励。在此基础上,多渠道帮助产品销售。一是产品推介闯市场。组织合作社参加成都、宜昌、重庆、兰州、运城等大中城市农产品推介会5次,合作社与超市、大型农产品采供企业共协议购销各类农产品80万吨,协议资金达8亿元。二是农校对接拓市场。以陕西首家“农校对接示范县”和“高校蔬菜供应基地”为契机,建立两个农校对接网站,紧紧抓住陕西高校密集、在校生多的实际,向22所高校27个校区39家餐厅每天供应农产品60余吨,不断扩大单校蔬菜供应量,使高校食堂蔬菜供应量大大增加。三是农社对接扩市场。以承办陕西省“农社对接”示范工程启动仪式活动为突破口,在西安工业大学社区开办了两家华州区蔬菜直销店,每天销售蔬菜3吨,蔬菜新鲜、安全,深受市民欢迎。
全自动化育苗设施。
着眼未来,新农人步履铿锵走出新天地
下一步,华州区将以试点区建设为契机,借鉴先进地区发展经验,深耕细作,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新路径。
强化规范管理,力求在带动农民增收上有新作为。帮助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民主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账目、成员账户,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科学的民主管理机制、严格的监督约束机制、合理的盈余分配机制,培养一批管理民主、服务到位,运营水平高,带动作用显著的示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民增收上发挥积极作用。
精心管理。
加大扶持力度,力求在壮大规模上有新发展。兑现税收优惠、人才培养、登记办证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强银社协调联系,提供金融信贷支持。在项目资金、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张产业规模。
狠抓指导服务,力求在品牌树立上有新提升。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市场化管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树立品牌意识,注册产品商标,申请地理标志、绿色和有机食品认证,提高农产品品质,开展诚信经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为周边农户培育菜苗。
创新销售手段,力求在经济效益上有新突破。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各类产品展销会,办好营销网站,开办网络商城,拓展市场。在西安及周边主要城市开办1000家蔬菜直营店,目前已开张120家。继续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的“农超对接”,做大做强“农校对接”,大胆拓展“农社对接”覆盖面。
强化人才培养,力求在市场竞争上有新活力。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中心,职业农民培训等工程,做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人才培训,开展对辅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财务人员及社员的培训。健全镇两级业务辅导员队伍,培育一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管理能手和理财能人。选派年轻能干的业务辅导员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管理人员到大专院校深造,鼓励农技推广人员和大中专毕业生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任职、兼职,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人才保证。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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