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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院召开全市公诉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8-08 17:19:29 来源:中国报道

中国报道讯 8月3日下午,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公诉工作座谈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等同志以及基层院主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公诉科长和未检负责人共四十余人参与了座谈。

座谈会上,渭南市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吴宏洛总结回顾了上半年公诉工作情况,并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公诉处处长任俊潮肯定了各基层院在上半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对上半年案卷评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希望两级院公诉部门要以本次案件评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提升文书制作水平,努力推动案件评查长效机制顺利运行,不断打造精品案件。

在讨论发言环节,两级院公诉科长、未检负责人建言献策,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逐一提出可行性较高的应对措施。

渭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列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公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他指出:两级院公诉部门要深入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两高三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研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市公安局机构改革对我们工作的影响。

一是正确处理诉侦关系。建立经常性的侦查质量分析制度。通过分析切实找准制约案件质量的原因,并采取有效办法主动加以解决。建立规范有效地沟通制度。突出“主场”意识,总结近年来公开审查等经验,结合办案区改造,建立突出主导作用的意见交换室、公开审查室等规范化场所,并完善工作规范,强化主导地位。不断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介入调查、引导取证工作,全面推行命案案件的介入、引导。通过联席会议、侦查质量评析通报、纠正违法、检察建议等制度,督促侦查机关将影响案件质量的因素纳入业务评价,形成内部约束,切实实现责任传导。推进侦查人员出庭、旁听案件制度。完善退回补充侦查的引导、说理和跟踪落实机制,市院要定期对退补、存疑处理包括存疑不起诉、无罪处理案件调研,为有效补查奠定基础,定期向公安机关通报。严把起诉质量,严控法院判无罪,依法规范行使不起诉、撤回起诉权。强化证据裁判意识,采取有效办法提高引导侦查的工作能力,不仅要重视有罪、罪重证据,还要重视无罪、罪轻证据。要改进和完善证据审查方式,研究制定自行补证的规定,强化检察官自行补查的意识和能力,处理好自行补查和退补的关系,强化对重要证据的严格审查,消除检察官“坐堂办案”的弊端。

二是正确处理诉审关系,发挥庭审中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主体作用。把出庭公诉作为龙头,带动整个公诉质量的提升,强化多媒体示证,提升出庭效果。做好证人、鉴定人出庭工作,进一步推动重大案件关键证人出庭,推动专业性案件和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工作。不断健全公诉人出庭检查、评议常态工作机制,加强出庭能力培训,提升出庭质量。根据高检院、市院关于检察长出庭的要求,加强检察长出庭,通过出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认真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实施意见中关于庭前会议的新规定,针对性改进完善工作。对法院提出撤诉意见的,如果需要补充证据,补充后坚持起诉意见,如果不需要补充,要加强论证,做好出庭准备,如果法院确有道理,要研究撤诉。

三是建立良性互动的诉辩关系。严格落实“两高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依法保障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的阅卷权、申请调查取证权等诉讼权利。重视听取律师意见,对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罪轻或减轻、免除刑事责任,无社会危害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违法等书面意见的,检察官必须审查,在审查报告中说明律师的意见及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并作出反馈。完善与律师沟通工作,努力在管辖、回避、证据合法性等问题达成共识,使庭审聚焦在争点,提高效率。依法对律师进行监督,对律师执业中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律师事务所、律协和司法局。

责任编辑:聂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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