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西安中院“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第一案拉开序幕。执行干警、公证人员、物业公司、搬家公司等60余人进行合理分工,对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两案中,被申请人所占用房产进行清腾。
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与陕西华江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华泽镍钴金属有限公司房屋租赁纠纷两案,经西安仲裁委作出的西仲裁字(2019)第2546、2547号裁决书裁决,两被申请人除向申请人西安某控股有限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房屋租金1765万元外,还应将房屋立即返还申请人。
西安中院依法立案执行后,于4月28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履行法定义务。西安中院于2020年6月3日在执行标的所在写字楼外楼体张贴公告,限令被执行人于2020年6月10日前自行迁出并将房产交还申请人。但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为避免申请人损失进一步扩大,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西安中院遂采取上述强制措施,对该房屋进行清腾。
接下来,西安全市法院将按照陕西高院安排部署,集中开展“三秦飓风·2020”专项执行行动,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财断血”战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效,保持执行核心和重点质效指标继续高水平运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西安中院)
责任编辑:曲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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